黨員干部必備知識
發布時間:2017-10-27 18:44:11 來源: 閱讀次數:3609
1、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指什么?
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
2、發展黨員“十六字”方針是什么?
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
3、什么是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
凡符合黨章第一條規定,向黨組織正式提出入黨申請的人(一般應書面申請),均稱作“申請入黨人”。經黨小組(共青團員經團組織推優)推薦,支委會研究同意,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對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應指定培養聯系人,并有具體的培養教育計劃和措施。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黨組織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對其中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準備近期發展的,稱作“發展對象”。
4、發展黨員工作的基本程序?(詳見《發展黨員工作基本程序圖》)。
5、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吸收預備黨員有哪些主要程序?
①支委會宣布會議議題和要求.
②申請人向支部大會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應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
③2名入黨介紹人向支部大會介紹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④支委會向支部大會報告對申請人進行審查情況。
⑤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逐個進行討論。
⑥申請人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⑦與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逐個進行表決,并宣布表決結果,大會通過申請人能否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6、經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為預備黨員的人,在上級黨委批準前,可否參加組織生活?
申請入黨的人在上級黨組織批準其為預備黨員,才能參加組織生活。
7、黨基層組織領導成員職數配備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①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黨員不足7人),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②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人,最多不超過7人,設書記1人,必要時設副書記1人。
8、上級黨組織級否指派黨的基層組織的委員?
不能。黨的基層委員會委員應當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9、不是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能否被提名為本屆委員會書記、副書記的候選人?
不能。
10、黨員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①基層黨校輪訓黨員;②定期上好黨課;③堅持民主評議黨員;④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搞好經常性的黨內活動;⑤圍繞“兩個文明”建設開展各種活動;⑥開展黨員電化教育;⑦運用好大眾傳播媒介和各種社會教育手段,開展黨員教育。
11、在流動黨員集中的地方和單位如何建立黨組織?
正式黨員3名以上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的,原所在黨組織應在他們中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
12、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十方面內容?
工作機制、班子建設、會議制度、組織設置、發展黨員、黨員教育、黨員管理、黨費收繳、陣地建設、文書管理。
13、黨建工作先進縣的標準包括哪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黨建工作的領導;二是思想政治建設;三是民主集中制建設;四是培養選拔任用年輕干部工作;五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六是反腐敗斗爭和黨風廉政建設;七是改革開放和兩個文明建設。
14、黨建工作先進縣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一是黨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進一步提高;二是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設取得明顯進步;三是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取得新進展;四是反腐敗斗爭和黨風廉政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五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得到不斷加強;六是對黨建工作的領導更加有力;七是改革開放和兩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15、開展創建黨建工作先進縣、鄉鎮活動有什么意義?
創建黨建工作先、鄉鎮活動,是新形勢下強化縣級地方黨委和鄉鎮黨委抓黨建工作的職能作用所開展的一項活動,是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整體部署,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一項重要措施。這項活動[定期開展,評出的黨建工作先進縣、鄉鎮,分別由省、市、縣黨委予以表彰。開展創建黨建工作先進活動,可以促使縣委和鄉鎮黨委切實加強對黨建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抓黨建工作的責任制,按照黨建工作先、鄉鎮的目標,進一步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其戰斗堡壘作用;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從而推動兩個文明直協調發展。
16、黨內表彰的重要稱號有哪幾種?
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
17、對黨組織的紀律處分有哪幾種?
改組、解散。
18、機關黨支部建設“五個好”的目標是什么?
①建設一支好的領導班子;
②培養鍛煉一支好的黨員隊伍;
③建立健全一套好的黨建制度;
④形成一種好的思想作風;
⑤創造一流好的工作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