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全面開展“一述四定” 督促村居干部履行盡責
發布時間:2019-01-24 10:03:02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2384
近日,巢湖市在村居干部中全面開展“一述四定”工作,對村居干部進行述職評議,確定考核等次,確定承諾事項,確定績效報酬,確定工作去留,有效督促村居干部履職盡責。
明確評定內容,納入評先評優。每年底制發《關于認真開展村居干部“一述四定”的實施意見》,結合對村、社區“兩委”班子年度考核,召開村(居)民和黨員代表大會,聽取村居干部承諾踐諾情況,通過評議決定每名村居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工作承諾事項、績效報酬和工作去留。并把村居干部“一述四定”工作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內容,作為村居干部評先評優重要依據,
明確述職重點,注重承諾踐諾。村居黨組織書記圍繞本村一年來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特別是上年度承諾事項兌現情況及下年度的工作目標進行述職;村居其他“兩委”干部重點圍繞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上年度承諾兌現情況以及下年度工作承諾進行述職。2018年,我市1020名村居干部共確定承諾事項3619件,兌現承諾事項3587件,兌現率達99.1%。根據村居干部的述職,參會的村(居)民、黨員代表當場提出工作質詢,村居干部逐一作出回答。在聽取村居干部的述職和質詢后,參會人員填寫民主測評表,確定村干部的考核等次和績效報酬。
明確標準檔次,嚴格兌現獎懲。鄉鎮、街道提出村居干部的年績效報酬參考標準,提交黨員和村(居)民代表評議,與會人員可以在30%上下的范圍內提出意見,確定村居干部的年績效報酬,實現村居干部“干好干壞不一樣”。2018年,該市村居干部的平均績效報酬為11880元/人,有20%的村居干部年績效報酬達到14000元以上,20%的村居干部年績效報酬在9000元左右。對述職評議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村居干部,及時予以相應的組織處理,以實現“處理一個人教育一大片”的目標。2018年,該市對測評為基本稱職等次的13名村居干部,由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安排專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對測評為不稱職的2名村干部、1名社區干部進行了免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