壩鎮四舉措推進農村基層黨建民生工程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3:51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660
為切實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在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帶領致富方面的領導核心作用,壩鎮黨委以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和提升農村基層黨建與服務經費保障民生工程的實施為契機,努力提升農村基層黨建與服務經費保障水平。
一是加強基層干部待遇保障。全面落實村干部“三項待遇”保障機制,穩步提高待遇水平。根據政策,2016年及時對村干部報酬進行調整,目前村“兩委”干部每月基本報酬正職2600元、副職2340元、委員2080元;為全鎮42名在編在崗村干部購買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是加強基層組織經費保障。堅持“工作責任下沉、服務經費到位”理念,嚴格按照3000人以下村5萬元、3000——5000人村7萬元、5000人以上村9萬元的標準,嚴格落實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并制定措施確保用于服務群眾支出不低于基本運轉經費的70%。
三是加大村干部督查考核力度。健全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制定《壩鎮村干部考核辦法》,實行嚴格的管黨治黨目標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加大黨建工作考核結果的運用力度。
四是加大保障經費使用監管力度。全面建立村級財務報帳制度、審計制度,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對農村基層黨建與服務經費使用和效果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壩鎮 劉朝輝)
一是加強基層干部待遇保障。全面落實村干部“三項待遇”保障機制,穩步提高待遇水平。根據政策,2016年及時對村干部報酬進行調整,目前村“兩委”干部每月基本報酬正職2600元、副職2340元、委員2080元;為全鎮42名在編在崗村干部購買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是加強基層組織經費保障。堅持“工作責任下沉、服務經費到位”理念,嚴格按照3000人以下村5萬元、3000——5000人村7萬元、5000人以上村9萬元的標準,嚴格落實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并制定措施確保用于服務群眾支出不低于基本運轉經費的70%。
三是加大村干部督查考核力度。健全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制定《壩鎮村干部考核辦法》,實行嚴格的管黨治黨目標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加大黨建工作考核結果的運用力度。
四是加大保障經費使用監管力度。全面建立村級財務報帳制度、審計制度,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對農村基層黨建與服務經費使用和效果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壩鎮 劉朝輝)